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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江一中班级财产管理责任制度(试行)

2013-09-24 作者:姜舟斌 来源: 浏览次数:0

余江一中班级财产管理责任制度(试行)
 
为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,进一步加大班级财产管理力度,责任到班,责任到人,经学校研究决定,学校总务处特制定班级财产责任书。
一、预期目标
1、爱校、爱班,养成自觉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。
2、班级财产管理有专人、有措施,管理到位,责任落实,财产完好率达100%。
3、营造整洁、美观、清爽、怡人的班级环境。
二、具体要求
1、每学期开学初,总务处按班级的实际需要配置所需财产,并填写《班级财产登记表》(一式二份)。班主任逐项清点,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。
2、各班成立财产管理小组,设一名专职财产管理员,负责全班的财产管理。
3、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财产的教育,坚持天天自查,杜绝损坏或丢失财产的现象发生。做到教室里无人应关灯、关电风扇。
4、对损坏财产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,追究赔偿责任并收缴财产赔偿费交总务处。同时,上报总务处及时处理。学生不得擅自处理有危险的问题(如电器、用电设备等)。如因不及时上报、不及时整改而出现安全事故,学校将追究其责任。
5、班级财产确因自然损坏需要更换的,由总务处确认后,总务处派维修人员维修。
三、责任追究
1、爱护公物人人有责,班级财产管理是每个班主任的职责,保护学校财产是每个教师的应尽之职。
2、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管理的责任人。
3、若因管理不到位,措施不得力,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,依照年级组日常工作考评细则处理并依照财产赔偿标准赔偿,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4、班级财产管理的结果将是班级评先的条件之一。
四、检查评估
1.教室无人时没关灯、电风扇每次扣2分,并对班级进行通报。
2. 损坏财产除照价赔偿外依照年级组考核细则酌情每次扣5--20分。
3.放假时一楼教室没锁门的班级每次扣2分。
4.期终组织人员逐班清点、核实所配置的财产维护情况,结合财产的过程管理,综合评估,并公示结果。
五、生效:
本责任书一式两份(总务处、班主任各执一份),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班级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班主任签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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