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江一中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
2018-04-11 作者:姜舟斌 来源: 浏览次数:0
余江一中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
(经2017年12月16日余江一中十五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)
为对我校教职工学年度工作进行客观评价,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,激发敬业爱岗精神,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:
一、考核内容
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平、注重实绩的原则,围绕具体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,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,全面考核德、能、勤、绩,重点考核“德”和“绩”;要进一步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,充分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二、组织领导
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。
组 长:郑天荣
副组长:花萍芳 王长青 何 敏 陈有福
成 员:学校各处室(部门)负责人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,负责具体实施。
三、考核对象
1、考核对象为上一学年度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。
2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参加年度考核:停职创业的;病、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;非单位或部门派出,但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。
3、有下列情况的,按下列规定处理:
①新录用(聘用)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,不确定等次,只写评语,作为任职、定级的依据;
②支教、跟岗学习的教职工在支教、跟岗学习期间由接受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;不足半年的,由学校进行考核;
4、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,按相关规定办理。
四、考核实施
1、考核坚持客观、公正、民主、公开,注重实绩的原则。
2、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,以工作实绩为主;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,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5%。
3、年度考核优秀指标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,由办公室抽调相关处室、年级组人员开展考核工作。
4、考核程序:组织认真填写《年度考核表》及《评分表》(逾期不填写两表的不评定为“优秀”等次,加分材料不提供复印件的不予认可),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,进行核实认定、评定分数,根据优秀名额的分配,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考核等次。若出现得分并列而名额不足,则按加分项高低进行排序。
5、考核结果由办公室予以公示,不少于五个工作日;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、职务、级别、工资以及实施奖惩、培训、辞退的依据。
五、评分办法、表格(附后)
六、其他说明
1、评为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(不含业务获奖)的教职工直接定为“优秀”(须向办公室提交证书复印件);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,办公室推荐,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直接定为“优秀”。
2、需评聘高一级职称前一年,且任期内未获得“优秀”等次的,经本人申请,办公室考核同意,可直接定为“优秀”。
3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定为“优秀”等次:本年度病、事假累计一个月及以上的;全年旷工累计达五天或旷课达五节以上的;有违反上级关于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;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等的;其他不适合定为“优秀”等次的。
附件:
1、余江一中教师工作量规定(试行)
2、余江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表
余江一中教师工作量规定(试行)
根据《余江县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规定(试行)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将我校教师工作量作如下规定:
一、专任教师标准周课时数
课 程 |
周课时数 |
备 注 |
语文 |
12 |
含周末课量,不含早晚自习 |
数学 |
12 |
含周末课量,不含早晚自习 |
英语 |
12 |
含周末课量,不含早晚自习 |
物理 |
12 |
含周末课量,不含早晚自习 |
化学 |
12 |
含周末课量,不含早晚自习 |
生物 |
12 |
含周末课量,不含早晚自习 |
政治 |
12 |
含周末课量,不含早晚自习 |
历史 |
12 |
含周末课量,不含早晚自习 |
地理 |
12 |
含周末课量,不含早晚自习 |
体育与健康 |
14 |
|
美术 |
14 |
|
音乐 |
14 |
|
信息技术 |
14 |
|
心理健康 |
14 |
|
二、各学科教师除完成以上周课时工作量外,还应承担与学科相关的早读辅导、早操、课间操、课外活动、作业批改、家访、教科研等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。
三、正职校长、书记若不带主课,以执教选修课或听课冲抵,每学期30节以上(含);副职校长、书记须任本专业课程每周6节以上(含),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(含)。
四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电教、处室干事、在职或退职中层干部任教本专业课程每周6节(非高考科目7节)以上(含)视为满工作量。上下午各坐班工作2.5个小时的专职干事视为满量。
五、教师未完成上述课时数视为未达到规定工作量。
余江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表
姓名: 上一学年度岗位:
考核内容及分值 |
评分项目 |
分值 |
得分 |
说明 |
以下由教职工自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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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分项目 |
担任班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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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照“加分办法”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自行填写,最后由办公室判分(计算时间为2016年9月1日-2017年8月31日) |
兼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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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课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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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业务比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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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称号、荣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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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学科竞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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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北大、清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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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由学校相关部门、处室填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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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(满分20分) |
师德考核优秀等次 |
2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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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办公室出具结果 |
其他等次 |
16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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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师德被查实 |
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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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(满分20分) |
满工作量 |
2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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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依据《余江一中教师工作量规定(试行)》判分 |
未满工作量 |
1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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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(满分20分) |
全勤 |
2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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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办公室出具结果 |
旷课一节 或缺岗一次 |
-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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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(满分40分) |
独立编班 |
4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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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最好名次,由教科处判分(每学期20分) |
同类型班级第一 |
4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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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类型班级第二 |
3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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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名次 |
3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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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辅评议获“好”率达80%以上(含)的 |
4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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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办公室出具结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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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辅考评其他等次 |
3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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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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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分办法
1、担任班主任:班主任2分(可与职务加分累计)。
2、兼任职务:中层干部5分,年级副主任、中心教研组长3分,年级教研组长2分,以上计最高分,不累计。
3、高考科目教师每周上课达19节(含)以上、非高考科目教师每周上课在22节(含)以上的,加3分/学期。(高考科目指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;其他为非高考科目;下同);高考科目教师每周上课达12节(含)以上、非高考科目教师每周上课在14节(含)以上的,加2分/学期。
4、参加业务比赛:国家级,一等奖4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2分;省级,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;市级,一等奖2分,二等奖1分;县级一等奖0.5分;5分封顶(须经我校委派且与教育教学相关)。有多名作者的按人数取平均值,指导奖不加分;论文不加分。
5、获得称号、荣誉:国家级10分,省级5分,市级3分,县级2分,不累计,取最高等级(须经我校推荐上报)。校级先进单列,加1分/项。
6、指导学科竞赛:江西赛区全国一等奖主教练2分/人,6分封顶。指导学生获得决赛金牌10分/枚,银牌4分/枚,铜牌2分/枚。助教按教练的1/4计算。
7、录取北大、清华:录取北大、清华(含香港中文大学)或夺得全市状元,任课教师每人次加2分;班主任另加每人次1分。